提前申报是指在舱单数据提前传输的前提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提前申报报关单,海关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及税费征收,待货物实际到港后办理查验及放行手续。
只须舱单电子数据,无须换提货单(运单)即可办理申报手续。
“提前申报”相关管理要求
(一)申报时限
● 提前申报进口货物应于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
● 提前申报出口货物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