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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7-07-13 浏览:

一,通知内容及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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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4月1日开始,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核心项目“两个中心”试点章节商品已扩大到了全国。至今,全国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量占比已超过50%,试点运行总体平稳。今年7月海关将全面启动“两中心”,实现全部运输方式和税则各章节的全覆盖。稳步推进“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深化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推进全国海关协同监管,让企业感受“全国海关是一关”。

二,“二个中心,三项制度“解读

全国通关一体化具体措施是建立 两个中心 和 三项制度 。两个中心是“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三项制度是“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制度、“企业自报、自缴税款”制度和“隶属海关功能化建设”制度。

1、海关风险防控中心

融合风险与情报管理工作,广泛搜集,全面整合海关内外部信息资源,统筹管理物流监控,风险布控,选择查验,现场指挥,业务协调等,开展安全准入风险分析,研判和处置,指挥现场监管,发布业务运行状况报告。

工作重心:重点围绕运输工具舱单,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资信和供应链等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安全准入风险

2、海关税收征管中心

按商品和行业集中审单 

工作重心:汇总全国同类别报关数据,主要针对归类,价格,原产地等税收征管等要素,分析审核税收征管风险。

3、“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制度

过去海关办业务需要把所有手续都办完才能放行,现在只需先通过申报一些基本信息数据,符合合法性的基本要求,货物就可以放行了,其他有关手续可以在货物放行以后再来完成,压缩口岸环节的通关时间。

4、“企业自报、自缴税款”制度

原来企业报关报税,应该是票票过筛,每一个票都要审价、归类、计征税收,现在通过改革征管方式,主要靠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实行批量审核和税收稽查方式,监督税收入库。

5、隶属海关功能化建设”制度

原来42个直属海关,每一个关都是自成体系,所有业务都是一个关完成。下一步按照全国不同的类型,建立若干功能型海关。通过海关的改革,提速货物通关,简化企业办事手续,降低成本,实现海关执法统一。 

三,后期协同加力“三方面”

一是打通“信息孤岛”。 

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立进出境申报、物流监控、企业资信等数据共享平台,凡可通过口岸部门间联网查验的证件、资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最大限度实现申报、查验、税费支付等各环节无纸化。

二是深化协作共管,推进统一执法和联合执法。 

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实施联合监管,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将现行货物报关报检“串联”流程改为“并联”,探索多环节合一、扁平化的口岸管理新模式。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实现在货物进出口岸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均可以办理全部报关报检手续。同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通得快、管得住。

三是突出降本增资,加大新技术装备应用力度,提高非侵入式、非干扰式查验比例。 

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工作,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外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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