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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 ] 江苏:进一步做好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0-11-17 浏览:

  11月3日,江苏省交通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不规范行为亮出“紧箍咒”。《通知》提出,特别是对网络货运企业出现的资质异常、入网异常、轨迹异常、资金支付异常、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运输等问题,将依法予以查处。

  《通知》的附件《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从技术合规性、经营合规性、能力类三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指标。

  技术合规性包括:单据上传率、驾驶员位置信息上传率、单据接入正常率、运单与位置信息单匹配率以及数据逻辑正常率;

  经营合规性包括:车辆资质合规率、驾驶员资质合规率、实际承运人资质合规率、超载监管正常率、违规转包率、超范围经营率、运单重复出现率以及闭环监管正常率;

  能力类包括:整合运力规模、完成运单量以及完成货运量。这些具体的指标明确了概念和范畴,更有利于企业按规定上传数据、相关机构监测评估,进一步促进网络货运信息化管理。

  “自去年印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以来,各地基本按照要求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文件,指导网络货运经营企业接入监测系统。《通知》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工作,有利于查处和遏制不规范行为,促进网络货运新业态健康发展。”


  来源:无车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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