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企业指导组 (常态化防控工作组企业防控组) | 文件 | ||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
及闭环管理的补充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切实从严从紧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园区交通防指(2022)41号文件要求,现将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及闭环管理的配套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申领电子版货物运输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车辆区分为从外市来园区装卸货并返回外市的车辆(以下简称外市来苏车辆)和离开园区去外市装卸货并返回园区的车辆(以下简称园区车辆)。
二、外市来苏车辆申领通行证的流程和要求不变,车辆及司乘人员闭环管理的要求不变。苏州大市范围内通过G2高速园区出口来园区的车辆参照外市来苏车辆申领通行证并实施闭环管理。
三、园区车辆在离开园区前,企业需提前登录一网通办进行离苏备案(最多可提前7天),并在车辆返回前办理通行证(最多可提前1天)。车辆在返回之日凭通行证从G2高速园区出口进入园区,直接前往领取通行证的企业落实加贴门贴的闭环管理措施(含离苏送货返回的空车),并由企业护送车辆至下一个作业场所或车辆固定停车地点或离开园区并拍照上传。
四、对于园区集中居住管理的司机,必须凭企业备案后系统生成的《出苏州大市备案表》向集中住宿点管理人员备案后方可外出从事跨大市运输业务。
五、对于园区企业(含物流企业)已落实集中居住管理、为本企业从事跨大市运输业务的司机,出苏州大市开展货物运输业务返回本企业后,不得在企业厂区内逗留,严禁与其他人员接触,须立即返回集中住宿酒店,严格落实后续闭环管理。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企业指导组(常态化防控工作组企业防控组)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13日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企业指导组(常态化防控工作组企业防控组) 2022年4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