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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跨大市货物运输车辆进出企业 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企通知008号)
编辑:小编 时间:2022-03-28 浏览:


 

关于加强跨大市货物运输车辆进出企业

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从严从实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有货物运输需求企业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跨大市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进出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现就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企业须根据跨大市货物进出的规模明确合适数量的物流管理专员并上报所在地功能区,由所在地功能区汇总后报企业防控组备案。企业物流管理专员主要负责制定并在现场落实货车进出本企业的全流程疫情防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所来货车门贴的完整性,监督货车司乘人员“非必要不下车”,安排人员装卸货、清点货物、签收或处理单据等。物流管理专员在现场工作时须按二级防护进行个人防护,并纳入园区重点从业人员管理,落实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物流管理专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须在申领电子通行证时同步填报。

二、企业须划分单独停车区域供货车装卸货,企业须提供单独的如厕服务并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消毒。货车司乘人员下车期间应限定其活动范围,有效避免企业人员与其有接触。

三、企业须将已办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和司乘人员信息提前通知门岗。货车进入厂区时,门岗要检查门贴的完整性。对于门贴完整且持有电子通行证的货车免于登记直接放行。对于门贴不完整的,门岗要拍照留存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功能区管委会。

四、货车进入厂区后,企业须引导至单独停车区域停放。装卸货期间司乘人员不得下车,不得与企业员工接触,做到“即装(卸)即走”。企业不得要求司乘人员参与装卸货、处理单证等工作。

五、货车完成装(卸)货后,企业须在车辆离开厂区时加贴门贴,拍照并立即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小程序首页“货车门贴上传”模块,注明公司名称、车牌号。

六、货车离开厂区后,企业须立即对货车及司乘人员所涉区域进行消毒。

七、企业须建立货车进出企业台账,记录每次货车进出所涉司乘人员、车辆、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等信息。

八、企业须压实物流(货运)合作方的防疫责任,确保货物运输全过程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企业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本通知要求。对于未落实到位的,取消其申领电子通行证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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