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区企业申领货物运输车辆
临时通行证的补充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和司机的管理,保障企业物流供应链顺畅,针对近日发现的货运司机防疫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现就电子版《货物运输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申领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园区企业有来(返)园区货运需求的,应提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为相关货运车辆申领通行证。(申请流程请见附件一。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址:(https://one.sipac.gov.cn/szgyyqwsdt/szyqzwdt/html/pages/default/handle_detail.html?item_id=8cc50755-5c90-4889-8db0-e102e3a8cf5f)
二、申领通行证的企业必须为园区企业同时必须为收/发货的货主企业。对于确有需要申领通行证的其他非收/发货货主的园区企业,可以向所在地功能区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功能区管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申领。
三、园区企业申请通行证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货运车辆司机(含押车人员)签署并上传手机定位信息授权书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授权同意通讯运营商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其手机定位信息提供给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司机签署并上传手机定位信息授权书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二)。
四、货运车辆司机凭通行证、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至阳澄湖服务区进行核酸采样后,从G2京沪高速苏州工业园区出口进入园区。
附件1、货运车辆临时通行证申领操作指南
附件2、货运车辆司机手机定位信息授权操作指南
苏州工业园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2年3月28日